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债权债务律师普法音频>> 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债务到期后直接以抵押财产抵债的法律规定无效吗
有效的,这种条款称之为流押条款,这类条款有物权效力,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是,只能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超出部分应当返还债务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
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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