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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携带管制刀具治安管理处罚法
2020-09-10 刑事辩护 阅读量: 7082

非法携带管制刀具治安管理处罚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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