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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律师普法音频>> 劳动工伤律师普法音频>>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什么劳动
未成年人不得从事矿下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工作场所中接触放射性及守林作业等。
《劳动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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