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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劳动工伤1个月前

2019年招聘时说好的三个点的提成150块一天的底薪一个月两天的带薪休假,后来发工资是按1.5给我们发的,再后来是在1.5的基础上还克扣我们工资,再到后面今年过完春节我是内地的因为春节我回家了的公司没有年假,我请假回家了她告诉我们公司给的年假是十五天,我实质请假请了18天,但是我们这十八天是扣过工资的,3月份我上的是全月,但是3月份她扣掉了我一天休息,当时她打电话说是因为我这边超出假期影响业绩了,这个月今天直接让公司业务经理转告我们把招聘时说好的两天带薪休息扣掉了,像这种情况我现在应该先打辞职报告还是直接去劳动监察大队?烦请律师给个最好的建议。

2位律师回复

马新军律师 新疆-乌鲁木齐  新疆衔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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