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延庆县

首页  > 法律咨询  > 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 广东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 中山建筑工程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广东-中山建筑工程1个月前

您好!我们村民小组在2011年有大部分村民的承包土地被全部征用了(土地未确权),每户村民都足额收取了相应的补偿款(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和青苗款),由于我们几户村民土地未征用,故无分毫补偿款付给我们。此事已过了10年,请问我们几户村民可以向村委会追讨属于我们份额的补偿款吗?谢谢!

2位律师回复

胡戍泉律师 广东-中山  北京市京师(中山)律师事务所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851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