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闵行区

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广东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深圳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南山区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百度小程序用户

广东-深圳劳动工伤1个月前

我1977高中毕业,参加全国统一《上山下乡》表现积极,三后招工回城(海南琼海汽车运输公司)工作,1985,为夫妻团聚,请假到妻所在地深圳市应聘单位试用三个月未满,被原单位以国务院(企业员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除名)误写成(开除)。
本人87年以随迁深户,自缴社保金至2019年10月退休年龄,在办理退休手续时,被深圳社保局废除前八年退休待遇。
本人请求行政复议,上诉法院,都无法回天。劳动法规定,除名前工龄可合并计算。党的政策(实亊求是)公平,公正何解??
无奈求助人:周 经 13510288831微同号

1位律师回复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335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