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海口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福建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三明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77

福建-三明房产纠纷1个月前

我家房产是我父母共有,协议卖给别人。合同里约定1月25号要去办理过户,我爸爸是1月16号过世的,现在买方不想买房子了,还要告我们25号没去办理过户是违约,我们需要赔偿违约金吗?

1位律师回复

薛林律师 福建-福州  福建建熙律师事务所

36"

36人收听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770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