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乌海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行业交流法律咨询 > 重庆行业交流法律咨询 > 忠县行业交流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重庆-忠县行业交流1个月前

你好,我本是17届学生,大一结束后休学了一年。一年后复学和18届一起学习,也相当于大二之后是18届的学生了。
有一门课,心理学,我在大一下的时候修了,但是挂科了。复学回来后,心理学这门课在18届是大二上才修,我大二就跟着18届一起修学分,相当于心理学在我大二上修的课程中,可学校还要收我的重修费,这合理吗?
17届和18届的心理学和教师职业道德这两门课互换,17届的心理学在大一下,18届的心理学在大二上,与之对应的是,17届的教师职业道德在大二上修,而18届的教师职业道德在大一下修。复学回来后成为大二学生,既要交补修教师职业道德的钱,还要交修心理学的钱,这公平吗?学费每年还是一样

6位律师回复

史胜华律师 重庆-渝北区  重庆广普律师事务所

冯乔兵律师 重庆-渝北区  重庆汉尊律师事务所

许锐律师 重庆-江北区  重庆海力律师事务所

韩德禄律师 重庆-万州区  重庆凯豪律师事务所

秦欢欢律师 重庆-合川区  重庆智权律师事务所

郑小克律师 重庆-江北区  重庆瀚沣律师事务所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953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