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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本是17届学生,大一结束后休学了一年。一年后复学和18届一起学习,也相当于大二之后是18届的学生了。
有一门课,心理学,我在大一下的时候修了,但是挂科了。复学回来后,心理学这门课在18届是大二上才修,我大二就跟着18届一起修学分,相当于心理学在我大二上修的课程中,可学校还要收我的重修费,这合理吗?
17届和18届的心理学和教师职业道德这两门课互换,17届的心理学在大一下,18届的心理学在大二上,与之对应的是,17届的教师职业道德在大二上修,而18届的教师职业道德在大一下修。复学回来后成为大二学生,既要交补修教师职业道德的钱,还要交修心理学的钱,这公平吗?学费每年还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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