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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三亚劳动工伤1个月前

产假期间单位没有给我办理生育津贴,单位工资发了两千八百多,时隔八年我知道有这个生育津贴,本人自己前去社保局办理,钱拨到单位,单位说要扣除当年发的工资剩余部分才给我,花费我的精力,这个钱本应该在我八年前就拿的,换成现在的生育津贴本应是多少了,难道没有利息,单位没有过错吗?请问这个合理吗?

4位律师回复

周岱律师 海南-三亚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莫海鹏律师 海南-海口  海南广哲律师事务所

王铭涛律师 海南-万宁  海南浩来律师事务所

朱梦璞律师 海南-三亚  北京大成(三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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