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海南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三亚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产假期间单位没有给我办理生育津贴,单位工资发了两千八百多,时隔八年我知道有这个生育津贴,本人自己前去社保局办理,钱拨到单位,单位说要扣除当年发的工资剩余部分才给我,花费我的精力,这个钱本应该在我八年前就拿的,换成现在的生育津贴本应是多少了,难道没有利息,单位没有过错吗?请问这个合理吗?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重庆公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担任多家国企及金融机构法律顾问,并
帮助人数:60人 粉丝人数:1776人
15683330033,微信:15213164407北京盈科
帮助人数:462人 粉丝人数:2149人
帮助人数:223人 粉丝人数:1607人
胡朝霏律师,法律硕士,北京市安理(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
帮助人数:20人 粉丝人数:794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