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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劳动工伤1个月前

您好!我是2020届应届毕业生。
事情是这样的:
我之前签了就业协议,工作地点在南京,我也已经租了房子,然后也过去进行入职培训了,原计划是需要培训两三个月,但我培训了三天就被迫停止了,说是因为疫情的原因,公司申请的复工人数不够,让我们先放假,所以从4月25号一直放假到5月4号。
我于昨天下午接到公司人事电话,说是短期无法继续培训,跟我们协商解决方案。公司给出以下三个:1 培训地点不变,时间需往后延迟,至少要到九月份之后,和秋招的新人一起培训;2 可以继续培训,但是工作地点需改变,要去外省城市(除南京,武汉之外的城市);3 保留职位到9月1号,在此期间可以找其他工作,然后进行解约。
根据我目前的情况,1和2不可行,如果是3的话,进行解约,因为是公司的原因,造成我无法继续入职培训,这个违约金和我造成的损失甲方要怎么赔呢?
期待您的解答!

5位律师回复

杨治年律师 江苏-无锡  江苏锦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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