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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2020届应届毕业生。
事情是这样的:
我之前签了就业协议,工作地点在南京,我也已经租了房子,然后也过去进行入职培训了,原计划是需要培训两三个月,但我培训了三天就被迫停止了,说是因为疫情的原因,公司申请的复工人数不够,让我们先放假,所以从4月25号一直放假到5月4号。
我于昨天下午接到公司人事电话,说是短期无法继续培训,跟我们协商解决方案。公司给出以下三个:1 培训地点不变,时间需往后延迟,至少要到九月份之后,和秋招的新人一起培训;2 可以继续培训,但是工作地点需改变,要去外省城市(除南京,武汉之外的城市);3 保留职位到9月1号,在此期间可以找其他工作,然后进行解约。
根据我目前的情况,1和2不可行,如果是3的话,进行解约,因为是公司的原因,造成我无法继续入职培训,这个违约金和我造成的损失甲方要怎么赔呢?
期待您的解答!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本人现为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业务范围以民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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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经济纠纷、金融借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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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刑事辩护,诉讼业务。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熟悉诉讼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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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执业领域为金融、房地产、建设施工合同及重大商事案件争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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