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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房产纠纷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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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年26日巨野国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福安分公司在未经公司法人授权擅自与巨野宏富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从事物业服务活动。请问改合同有效吗?另外,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请问该物业分公司违反该法律规定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行为应该如何处理?

2位律师回复

王冠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全泰律师事务所

张超律师 山东-济宁  山东太阳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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