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安康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天津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和平区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至此钟年

天津-和平区婚姻家庭1个月前

我于2010年和前妻离婚,当时离婚协议是这样的:房子分配:金域蓝湾(房主男方)分给女方,丽景(房主是女方)分给男方。当时因为这两套房子都有贷款所以就没有过户,现在她的过户了。我的房贷也还清了,通知她配合过户,多次拒绝。哦,对了去年她查出了子宫癌中晚期。那么现在我怎么才能将我的房子过户回来,谢谢!

3位律师回复

曲骆律师 天津-和平区  天津君申律师事务所

33"

56人收听

梁海滨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恩胜律师事务所

36"

35人收听

徐爱民律师 天津-滨海新区  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

30"

40人收听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534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