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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0年和前妻离婚,当时离婚协议是这样的:房子分配:金域蓝湾(房主男方)分给女方,丽景(房主是女方)分给男方。当时因为这两套房子都有贷款所以就没有过户,现在她的过户了。我的房贷也还清了,通知她配合过户,多次拒绝。哦,对了去年她查出了子宫癌中晚期。那么现在我怎么才能将我的房子过户回来,谢谢!
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周润律师 重庆-渝中区 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
陈岭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毕业华中科技大学,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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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曾从事公司法务工作十余年。在大型企业担任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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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立宁,2001年5月到律师事务所工作,2005年到宜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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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俊律师,中国律师协会和湖北省律师协会会员,现为湖北西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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