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辽宁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辽阳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本人在一家餐饮企业,于2019年5月24日开始上班,到同年的12月4日申请的离职,离职原因是因为身体原因,已经不能再继续工作,但是领导并未批准,于是向领导申请了病假,领导批准了。12月4日下午开始休病假。正常办理银行卡的次月15号开工资,没办卡的20号开现金。于是12月20号我去店里开11月份工资,店内经理跟我说必须12月工作满15天才能给开工资,我说我因为身体原因现在上不了班,于是经理跟我说那就什么时候工作满15天什么时候开工资。在我提交离职申请之后有其他员工申请离职,先批准了后申请离职的员工离职,没有批准我的。我想问一下这样的说法合法吗?
马强律师 辽宁-沈阳 辽宁大庚律师事务所
秉承正直和诚信的理念,致力于为企业及个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帮助人数:15人 粉丝人数:299人
江苏荣山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执业律师,擅长婚姻家事、债权债务、
帮助人数:358人 粉丝人数:1517人
崔亚考律师,中共党员,北京盈科(宿迁)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
帮助人数:167人 粉丝人数:1982人
专注于各类刑事案件,重大民商事案件,把当事人的事情当成自己的
帮助人数:183人 粉丝人数:1352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