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辽宁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葫芦岛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我在建筑工地做饭,老板拖欠工资,我是女性今年56岁,去劳动局说超过50岁女性案件不受理,让去法院起诉,我到法院起诉,也立案了,过了一段时间法官把案件给驳回了,说是缺少一份劳动局不予受理的证明,让补齐证明2020年1月从新起诉(因为年底法院不接案子),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不可以补交劳动局不予受理的证明继续办理案件,或者有其它的办法让案件继续审理下去?
李春月律师 辽宁-沈阳 辽宁观策律师事务所
公安出身,多警种岗位历练,全面贴于实战。常年钻研刑侦、经侦业
帮助人数:1人 粉丝人数:51人
做负责的律师,切实为当事人利益考虑。您的信任是我的动力,您的
帮助人数:271人 粉丝人数:1675人
戚领律师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执业以来办理多起
帮助人数:3233人 粉丝人数:5227人
帮助人数:71人 粉丝人数:414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