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 上海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 浦东新区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本人于2017年四月份在某汽车租赁公司分期购矿用汽车一辆,合同约定一年半还清所有欠款,但当时有过口头约定一年半未还清可以按原计算利息结算延期至两年,现在对方不承认口头协议,并将利息上调,所以我准备一次性结清欠款,对方却拿不出属于我的购车发票。现在我的意愿是:一,按原计算利息结算延期到两年,二,我一次性结清欠款对方归还属于我的购车发票,但这两点对方都不同意。那么,根据以上情况,我是否有权利在对方归还我的购车发票之前自主决定按原计算利息给对方结算?此行为法律是否支持?(ps:关于发票目前了解到可能是被对方给卖掉了,而所得金钱被对方收进腰包)
许建斌律师 上海-浦东新区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
周泽铭律师,法学全日制本科毕业,河南蓼城律师所专职律师,以专
帮助人数:265人 粉丝人数:1806人
帮助人数:78人 粉丝人数:196人
本人有法院数年的法院工作经验,擅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经济纠
帮助人数:49人 粉丝人数:1078人
专职律师,河南省律师协会优秀共产党员,退伍军人。具有军人的忠
帮助人数:290人 粉丝人数:1313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