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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reen_Yeung

上海-浦东新区合同纠纷1个月前

¥30.00

本人于2017年四月份在某汽车租赁公司分期购矿用汽车一辆,合同约定一年半还清所有欠款,但当时有过口头约定一年半未还清可以按原计算利息结算延期至两年,现在对方不承认口头协议,并将利息上调,所以我准备一次性结清欠款,对方却拿不出属于我的购车发票。现在我的意愿是:一,按原计算利息结算延期到两年,二,我一次性结清欠款对方归还属于我的购车发票,但这两点对方都不同意。那么,根据以上情况,我是否有权利在对方归还我的购车发票之前自主决定按原计算利息给对方结算?此行为法律是否支持?(ps:关于发票目前了解到可能是被对方给卖掉了,而所得金钱被对方收进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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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建斌律师 上海-浦东新区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

  • 你这个问题要根据合同约定的详细条款来帮你进行分析。

    1个月前

  • 刚才仔细看了你的叙述,你这种情况因为车辆你已经使用了,对方不认可你们的口头约定,你这边主张延期两年结清款项是没有依据的,法院很难支持你的这一个主张。对于你结清款项后对方不能给你返还发票,这个事情你可以要求对方给予你赔偿,或者补开发票。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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