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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经济纠纷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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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经营业务中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多人借了不少款作资金周转,后法院判决因借款是在婚姻期内我负连带责任。因本人除工资收入外没其他收入来源,法院在2015年执行时将执行通知书发到单位,要求协助从我的工资中划扣大部分作执行款,留下小部分作我的基本生活保障并发到工资卡上,到了今年8月,法院又执行另一个判决将我的工资卡冻结,卡里有每月被上一个执行后的小部分工资,现我没有生活来源,没钱吃饭和租房。问:法院可以这样执行吗?如不能我该怎么办?

2位律师回复

唐菲菲律师 广东-湛江  广东粤正律师事务所

53"

44人收听

陈学论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茂亨律师事务所

54"

21人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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