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四川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达州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2018年,镇政府以修旅游路派出村社干部以征收的名义占用了我们农村集体的土地,目前,公路已修成功。2019年10月25日,村社干部以区政府的文件规定给予每亩2400的价格,补偿了禾苗费,土地费不赔,请问合法吗,应该怎样解决??
周智勇律师 四川-成都 四川渝达律师事务所
赵小龙律师 四川-南充 四川明炬(南充)律师事务所
陈泽玮律师专注于建设工程、房地产及行政法律事务,在民商事争议
帮助人数:5人 粉丝人数:295人
罗毅,执业律师,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常
帮助人数:846人 粉丝人数:2152人
符华展律师,法学学士,毕业于湖北警官学院,现为海南外经律师事
帮助人数:123人 粉丝人数:1663人
帮助人数:2人 粉丝人数:199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