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江西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萍乡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爷爷和奶奶名下有一个房产,爷爷和奶奶各一半。爷爷那一半立了遗嘱,说留给父亲。但奶奶那一半,在奶奶生前签订了赠予协议(并已公证)。可是在奶奶在世时,父亲没有去办理过户。直到奶奶去世了。父亲想去办理过户。房管局说,赠予协议没有在赠与人在世的时候办理过户,那么,这个赠予协议就失效了。意思是,奶奶的这一半房产,自动转变为了遗产。作为遗产,父亲的其他三个兄弟姐妹就都可以来继承。请问,是有这么一说吗?
再请问,要通过什么方式,这个房子才可以完整的过户到父亲名下呢?
蒋兴明律师 江西-南昌 北京德恒(南昌)律师事务所
陈述朋律师 浙江-宁波 浙江宇豪律师事务所
陕西启商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经陕西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高层次、综合
帮助人数:58人 粉丝人数:659人
潘婷婷,全职律师,从事法律工作5年有余,具有处理诉讼及非诉纠
帮助人数:0人 粉丝人数:695人
帮助人数:805人 粉丝人数:1334人
法学硕士,曾于广东法院任党支部委员、法官助理,扫黑办成员。【
帮助人数:1166人 粉丝人数:1999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