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 甘肃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 金昌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请教您的问题是:我认为李某在没有付清购房款之前,我不承认房子是李某的,我的这种想法符合法律规定吗?我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回剩余购房款吗?
基本情况:2019年12月,我将自己的一门面房售于李某,并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约定:于2019年8月前付三分之二购房款,其余三分之一购房款于办不动产证时付。我和李某在签合同前去了土管局,知道了该门面房办不了不动产证,而且知道办不了不动产证的原因是开发商的原因。该门面房,我购于十年前,并及时办了房产证。之所以三分之一的购房款要到办不动产证时付,主要原因有二:一是李某以为房款付清后,以后办不动产证时无法控制我;二是因为我急需用钱,实属无奈。
姚婷婷律师 甘肃-庆阳 甘肃良友律师事务所
李宝成律师 甘肃-兰州 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
我1996年开始执业,一直从事民事、商事代理诉讼代理活动,尤
帮助人数:418人 粉丝人数:2361人
吴月华律师具有法学、金融学双学位,曾任职某大型央企和吉林省某
帮助人数:277人 粉丝人数:1200人
梁娜律师,专职律师,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主要业务范围:刑
帮助人数:213人 粉丝人数:1952人
专注于婚姻家事、民商事合同纠纷类诉讼和非诉业务,是长春市劳动
帮助人数:222人 粉丝人数:1401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