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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为一上司公司股东办理了股票质押业务,融资1.1亿元,目前融资人已经违约。我司启动司法处置程序,当时办理业务的同时进行了公证,目前公证处已出强制执行书,我公司已经于6月12日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强制执行立案,资料已经移送执行局。执行局6月14日已经受理,已经出具受理通知单。但是上市公司6月14日晚间出具上市公告称融资人由于其他债务纠纷,所持全部股份被其他法院申请司法冻结。请问后续我公司向法院如何申请为好,对我公司申请司法拍卖是否有影响。
葛春喜 律师 重庆-九龙坡区 重庆五典律师事务所
孙罡律师 重庆-渝北区 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
从事法律行业多年,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专注于民商事诉讼、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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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律师,十多年从业经历。专注刑事辩护、建筑工程、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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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春媛,天津云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法学硕士,天津市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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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天津大学法学院,后于辽宁盛恒(天津)律师事务所取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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