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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为一上司公司股东办理了股票质押业务,融资1.1亿元,目前融资人已经违约。我司启动司法处置程序,当时办理业务的同时进行了公证,目前公证处已出强制执行书,我公司已经于6月12日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强制执行立案,资料已经移送执行局。执行局6月14日已经受理,已经出具受理通知单。但是上市公司6月14日晚间出具上市公告称融资人由于其他债务纠纷,所持全部股份被其他法院申请司法冻结。请问后续我公司向法院如何申请为好,对我公司申请司法拍卖是否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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