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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子

浙江-宁波经济纠纷1个月前

¥5.00

同一保险公司前后购买了二份不同产品的重疾保险合同,二份重疾产品的合同的如实告知义务的具体内容不同,第二份保险如实告知内容较第一份保险少。如果第一份重疾合同故意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但第二份合同履行了如实告知的义务,如共同出险保险公司能以第一份重疾合同没有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而解除第二份重疾合同并拒付第二份重疾合同的理赔款吗?如果我主动退掉第一份重疾合同保险公司能以已退掉的第一份重疾合同没有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而解除第二份重疾合同并拒付第二份重疾合同的理赔款吗?谢谢。

1位律师回复

林宝增律师 浙江-宁波  浙江昊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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