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黑龙江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牡丹江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我在工地干活眼晴受伤,包工头支付了百分之八十的医药费,他无资质,无合同。工程名称及承包方已知,我伤后不到一个月向人社局提出工份认定申请,我提供的资料有:1,本人手写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事实经过。2,现场经理的通话录音。3,两位工友的证言,身份证,电话且到人社局接受问询。4,医院的诊断书,5,公司的营业执照,地址,法人代表,电话号码(人社局取证时我在场看到的)。我申请二十天后,人社局通知我公司沒有反应,并作出了‘我是否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为由中止工伤认定的决定。要我去仲裁委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后再作工伤认定程序。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律师!!!
杨华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誉严律师事务所
李森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信义律师事务所
臧海龙律师 黑龙江-大庆 黑龙江鸿大律师事务所
2012年成为中共党员,2014年参加工作,先后在广州市、深
帮助人数:220人 粉丝人数:1446人
王金鹤律师,女,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曾是高中
帮助人数:5560人 粉丝人数:8049人
李振帅律师,毕业于河南警察学院,系统受过公安类与法学类等综合
帮助人数:1900人 粉丝人数:4575人
帮助人数:697人 粉丝人数:1391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