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黑龙江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牡丹江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我在工地干活眼晴受伤,包工头支付了百分之八十的医药费,他无资质,无合同。工程名称及承包方已知,我伤后不到一个月向人社局提出工份认定申请,我提供的资料有:1,本人手写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事实经过。2,现场经理的通话录音。3,两位工友的证言,身份证,电话且到人社局接受问询。4,医院的诊断书,5,公司的营业执照,地址,法人代表,电话号码(人社局取证时我在场看到的)。我申请二十天后,人社局通知我公司沒有反应,并作出了‘我是否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为由中止工伤认定的决定。要我去仲裁委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后再作工伤认定程序。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律师!!!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自执业以来从事多起民商事、行政纠纷以及刑事辩护,均取得良好反
帮助人数:607人 粉丝人数:953人
张是妙律师,海南祥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擅长建设工程施工、房地
帮助人数:10人 粉丝人数:1443人
陈泽玮律师专注于建设工程、房地产及行政法律事务,在民商事争议
帮助人数:5人 粉丝人数:60人
董宪良,中共党员,毕业于海南大学法学院,海南展地律师事务所合
帮助人数:1256人 粉丝人数:6188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