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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楼每户装有电表(不属于供电局)业户由物业专变供给,电费由物业代收代付,供电局电费0.8216元/度,考虑到线损物业收取业主1.05分/度,另园区公共用电由业主根据面积大小分摊(监控用电、电梯用电,变频供水用电、地库停车场用电、公共走廊灯用电等等)业主不肯缴纳电费可以关电吗?物业这种分摊合理吗?
潘国旺律师 河南-郑州 河南博正律师事务所
福建志昂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1年,是一家有十余年历史沉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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