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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楼每户装有电表(不属于供电局)业户由物业专变供给,电费由物业代收代付,供电局电费0.8216元/度,考虑到线损物业收取业主1.05分/度,另园区公共用电由业主根据面积大小分摊(监控用电、电梯用电,变频供水用电、地库停车场用电、公共走廊灯用电等等)业主不肯缴纳电费可以关电吗?物业这种分摊合理吗?
张军律师 河北-石家庄 河北君和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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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担任多家国企及金融机构法律顾问,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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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朝霏律师,法律硕士,北京市安理(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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