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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背景调查后确认没问题给了录用通知函,通知函明确岗位、薪资待遇及报到时间。在此基础上向原公司提交了离职申请,并已在交接过程,一周后新公司以再次背景调查有不良记录为由取消录用,并未提供具体详细事情。请问这种情况,新公司是否有缔约过失责任,我是否能要求赔偿我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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