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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损害赔偿1个月前

涉警杀人抛尸案件无法立案
2017年7月27日广西永福公安在永福西江上台村打捞一具男尸,伤痕累累。该尸24日被永福公安抓捕关押在永福镇派出所,25日下午八时左右派出所电话通知家属领人回家。因路远,故家属决定次日去领。次日26日早家属正往派出领人,派出所又电话告诉说人已放,下午可到家。27日在上台村打的浮尸29日确为该人。27日当日解剖,没通知家属。后家属申请看尸检报告及26日早上放受害人出派出所的相关录像,至今未果。
该案疑点重重。受害人家到处投诉无门,还遭到威协。
请问律师,有何办法可以维护该权,严惩犯罪分子。深谢!请求人:韦高锋,联系电话18377358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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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坚东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胜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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