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黑龙江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佳木斯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在机构报名了国际会计注册资格证课程,因自己没有时间学,需要退费
他们的第8条退费条例上写着以下内容
课程开通后,如无特殊情况(如重大疾病等学员自身不适于继续参加培训的情况)高顿将不再接受用户的退费申请。如一方提出非本协议规定导致的课程终止,即视为违约。除需承担已开通(或已提供)课程的相 应费用外还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购买的课程总费的 20% 执行。)
现在我需要根据此条条例退费,他们说不行,给我提出方案为需要我在报名一个价值为4000元的课程后才可以在赔付违约金后退剩余费用,此课程价值为原价23600元,打折后我支付价格为20600元,网上显示的订单共10节课
魏永祥律师 浙江-杭州 河南冠甲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中山大学法律硕士,执业10年,代理数千案件。尤其
帮助人数:30人 粉丝人数:1108人
执业7年,系长沙市律协保险委员会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委员会委员
帮助人数:1269人 粉丝人数:4157人
本律师承办的案件秉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将当事人的利益在法律允许
帮助人数:1359人 粉丝人数:4185人
从事法律行业多年,擅长各种经济纠纷、消费维权、劳动维权、婚姻
帮助人数:16人 粉丝人数:978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