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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婚姻家庭1个月前

¥9.90

您好,
入赘女婿提离婚,育有一儿一女,一个5岁一个6岁,现在要求分财产。
房产是女方父母付的首付,写的小夫妻两的名字,女方占99%,男方占1%,贷款共同承担。
因为结婚后连续生两个孩子,女方没有工作负责带孩子,男方工资大半交给女方用于还贷款和生活开支,还了不到5年,孩子上学后女方已经复工,家里主要靠女方和女方父母负责带孩子操持家务。
因为是上门女婿,男方的户口是在女方家,吃住也在女方家,男方家没有出过任何力,两个孩子出生也没有到场,过年都不露面,基本没有来往。
提离婚的也是男方,表示不分钱他就不离,等着法院自动判离,离了也不出孩子抚养费。
这种情况他提分财产要补偿合理吗?应该如何保障女方权益?

6位律师回复

石志忠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联创伟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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