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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98年10月份与公司签订的6个月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后为无固定期工人。但是公司这6个月试用期没有给我缴纳养老保险。公司的这种行为合规吗?我现在找公司协调这个问题。公司让我提供当时的工资条。这是26年前的事儿了。工资条早就没有了。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公司要工资条合理吗?
高金律师 河北-唐山 河北冀华(唐山)律师事务所
李永亮律师是从业多年的民商事经济纠纷律师,法律硕士研究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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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是一名军人,在部队服役22年,201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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