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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邮件通知员工试用期考核不通过,延长试用期三个月,员工没有同意,于试用期最后一天邮件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员工1.5倍薪资赔偿是不是就可以啦
宋学斌律师 北京-石景山区 北京鼎弘律师事务所
王冠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毕业于兰州财经大学法学院,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已从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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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现为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业务范围以民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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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向前,男,汉族,1969年5月4日出生,兰州大学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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