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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邮件通知员工试用期考核不通过,延长试用期三个月,员工没有同意,于试用期最后一天邮件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员工1.5倍薪资赔偿是不是就可以啦
王冠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个月前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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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朝霏律师,法律硕士,北京市安理(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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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秋月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曾在外资银行从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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