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安徽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芜湖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本人2020年9月入职,在23年2月前任职采购主管。1月份与采购部长及运营总监通过面对面口头沟通,先尝试任职计划主管工作,工资不调整按照原采购主管岗位发放,但未走正式的岗位调动流程。本人从事2月后发现无法任职,在5月初提出申请调回原岗位。但人事部门一直拖着不给处理,直到7月初给出方案,要我调岗到另外部门的一个普通岗位,且同步伴随降职降薪。我不同意,人事部门便以我任职计划岗位的绩效连续几月排名末位为由,通知我进行待岗培训。在培训期间,工资按照当地最低标准发放。这种情况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支付赔偿金吗。
高金峰律师 安徽-合肥 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
丁霞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青弋江律师事务所
王晶律师 安徽-芜湖 上海金茂凯德(芜湖)律师事务所
本人现为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业务范围以民商事
帮助人数:4216人 粉丝人数:6669人
张艺博律师,男,毕业于上海政法大学,曾为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2580人 粉丝人数:4311人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诉讼业务。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熟悉诉讼领
帮助人数:988人 粉丝人数:4978人
帮助人数:224人 粉丝人数:822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