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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歇业期间,已无员工和经营收支,公司法人将公司180多万资金通过给自已发工资,支付招待费支取现金全部套完,请问这个属于什么行为,适用何条法律?
蒋军律师 江苏-镇江 江苏民中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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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曾于广东法院任党支部委员、法官助理,扫黑办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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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婷婷,全职律师,从事法律工作5年有余,具有处理诉讼及非诉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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