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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盘锦交通事故1个月前

G228国道上在没有红绿灯有斑马线的路上(单向双车道),小型汽车与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并至电动车骑行者死亡。汽车疑似超速,且汽车与电动车的接触点在斑马线上,接触后汽车将电动车骑行者拖行前进15-20左右
问:如果接触点在斑马线上责任和赔偿应该如何认定?
如果接触点不在斑马线上,责任和赔偿又该如何认定?

4位律师回复

席秀臣律师 辽宁-朝阳  辽宁红枫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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