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屯昌县

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北京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延庆县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北京-延庆县劳动工伤1个月前

您好,杨律师。我们是一个销售公司,近期公司裁员,要求每个员工签署考核告知单,告知单里面有以下内容:
本人承诺已明确公司对咨询顾问岗位考核标准。本人在通过试用期转正后,如三次考核不通过且经培训后考核仍不通过,则证明本人无法达到该岗位的任职要求,本人将主动离职或自愿接受公司与我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公司支付我经济补偿(赔偿)金,同时本人与公司的权利义务均告终结,本人与公司之间无仕何经济纠纷

好多同事感觉有违劳动法,但是公司要求必须签,想咨询一下签署了。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还能追偿吗?

4位律师回复

杨冰律师 北京-西城区  北律师事务所

50"

15人收听

张玉琳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英云律师事务所

陈雪倩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

于洋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嵩高律师事务所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031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