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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由第三方公司劳务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现在试用期想离职,劳动合同是和第三方签的,辞呈艺已递交给事业单位。但在签署劳动合同时额外签了一份告知事项,告知事项里是这样写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告知以下事项:
1.乙方在合同期内若辞职,需提前30日提出书面辞职申请,未经用人用工单位批准就自行离岗离职的,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影响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担。”请问律师我辞呈递交30天后能走吗?还是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才能走?
潘晓顺律师 云南-红河 云南六贞律师事务所
擅长侵权类纠纷,工伤人损,债权债务,买卖合同,离婚继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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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996年开始执业,一直从事民事、商事代理诉讼代理活动,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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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月华律师具有法学、金融学双学位,曾任职某大型央企和吉林省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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