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泸州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上海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静安区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南弟

上海-静安区房产纠纷1个月前

11996 年原告刘某、被告杨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约定被告的住房转让给原告,购房 款6万。之后原告将全部购房款支付给被告,被告将房屋转让给原告后即搬迁至上海市居 住,因此双方一直末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地震发生后,该住房经鉴定为严重破坏不可 修复,现己灭失。政府拟依据之前的房产权属登记对灭失房屋进行补偿。依据民法典及民法 原理回答以下问题: (1)本案中给付风险何时移转? (2)本案中买卖合同的对待给付风险何时移转?买受人能否请求出卖人返还价金? (3) 刘某该如何寻求救济?

1位律师回复

胡国庆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639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