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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按公司的流程,在6月30日前提交相应有效材料,个人签字,公司应该盖章,走手续。目前7月仍未盖章,且女性在7月流产,公司不愿按孕妇赔偿,且威胁起诉,问题1:如材料没盖章,女员工是否没有义务应诉?问题2:若盖章,员工在解除协议规范下符合当时的孕妇状态,应获得正常的补偿?
李永生律师 四川-成都 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
韩钰律师,现为辽宁晓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2012年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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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转业律师,中共党员,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及继承纠纷、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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