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太原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广西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北海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百度小程序用户

广西-北海婚姻家庭1个月前

¥30.00

大概16年前我父亲在世前用亲戚名额买了套亲戚单位集资房,共5万多元,当时父亲只有2.5万左右,我是大女儿,当时给了1.5万给他,然后他借了1万多的钱,就把房子买下了。买下来后,父亲走之前就说此套房给大弟,其他一些资产给小弟。房子买下后,大弟出大概1.5万元装修了房子,妈妈这十几一直跟随住此房。前几年房产证办下来了是我亲戚名字,土地分割证还没办。现在大弟刚去世,此集资房可以办理土地分割证,也马上要从亲戚名字更名过户。我大弟媳认为应过户到她名下,这会我妈妈小弟和我也有意见,这个事应该如何处理才是公平公正合理呢?或者可以过户到大弟女儿名下有什么注意事项?如果过户在大弟女儿名下,我妈妈继续在其家住,大弟媳和女儿对我妈有赡养照顾义务吗?有必要做个什么书面契约吗?或者我和小弟应该如何做?

4位律师回复

杨琨芃律师 广西-玉林  广西鹏越律师事务所

31"

30人收听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615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