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广西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北海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大概16年前我父亲在世前用亲戚名额买了套亲戚单位集资房,共5万多元,当时父亲只有2.5万左右,我是大女儿,当时给了1.5万给他,然后他借了1万多的钱,就把房子买下了。买下来后,父亲走之前就说此套房给大弟,其他一些资产给小弟。房子买下后,大弟出大概1.5万元装修了房子,妈妈这十几一直跟随住此房。前几年房产证办下来了是我亲戚名字,土地分割证还没办。现在大弟刚去世,此集资房可以办理土地分割证,也马上要从亲戚名字更名过户。我大弟媳认为应过户到她名下,这会我妈妈小弟和我也有意见,这个事应该如何处理才是公平公正合理呢?或者可以过户到大弟女儿名下有什么注意事项?如果过户在大弟女儿名下,我妈妈继续在其家住,大弟媳和女儿对我妈有赡养照顾义务吗?有必要做个什么书面契约吗?或者我和小弟应该如何做?
赵悦律师 广西-北海 广西桂三力(北海)律师事务所
1个月前
1个月前
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陈岭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颜志好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舜点律师事务所
15683330033,微信:15213164407北京盈科
帮助人数:462人 粉丝人数:2086人
帮助人数:223人 粉丝人数:1547人
胡朝霏律师,法律硕士,北京市安理(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
帮助人数:20人 粉丝人数:728人
重庆公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担任多家国企及金融机构法律顾问,并
帮助人数:60人 粉丝人数:1710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