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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元婚姻家庭1个月前

话从头天第一天还没有结婚,她就和我吵架了,第二天就结婚了,我一直在包容她,到头来,回报我的只有心脏病,原我家就没有这种病的遗传。

到现在,我的己夫妻感情不和,病己复发三次了,都是靠自己的坚强和信心,康复的,但是,人的一生不可能长期下去,我的年龄今年也55岁了,还不想早早离开这个世界。

儿女有俩个,大的是女儿己成家,唯独儿子还没有成家,但是,既使离婚后,儿子照常要管的,至于,家庭五大财产,我一分不要,为了我的病,多活几年,所以,选择是离婚,至于我的感情,现在己经走到三级了,我不想不明不白的活着,对我来说,也是不公平的……

能不能,两全其美,解决这个事!
一,离婚。
二,明仪上离婚,为了儿女不受伤害。
三,按来说,离婚了。



感谢律师,为了我的病,为了我还要活下去……

再次谢谢你

1位律师回复

温倩律师 四川-成都  四川阳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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