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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陀区劳动工伤1个月前

你好,我看到有一条劳动法是 试用期工资不该少于 正式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我想问这个

正式工资 是怎么定义的呢? 是 基本工资+奖金+津贴 还说说就是基本工资



我是2019年8月1签的合同,在2021年12月31结束合同。 我合同上没有写具体薪资只写了 试用期工资不少2780 与 转正后工资不少于 2780

试用期2个月 每个月就收到3000多元(5500— 13500 X 上海五险一金基数) 我每个月基本工资5500+每月固定奖金津贴15000 大概2w每个月

而且我的社保基数 从试用期开始就是按照13500基数扣的.


所以我有以下问题

-试用期每个月才3000的工资是合理的吗?

如果不合理,那克扣的部分可以通过仲裁拿回吗?

2位律师回复

崔美玲律师 上海-浦东新区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59"

30人收听

段莹茵律师 上海-浦东新区  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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