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广东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珠海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我12月4号在一家餐饮店上班。由于工作不适合我21号口头提出辞职并于23号交上离职申请书申请30号离职,公司不批说走了就不发工资。当时应聘时说三个月试用期,按照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辞职只需提前三天即可,可是公司以试用期三天内才可立刻离职为理由扣押工资。我该如何讨回我的工资?谢谢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我曾经是一名军人,在部队服役22年,201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
帮助人数:1671人 粉丝人数:3558人
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企业合规师(高级)相关资质,为当
帮助人数:508人 粉丝人数:7453人
李永亮律师是从业多年的民商事经济纠纷律师,法律硕士研究生,中
帮助人数:163人 粉丝人数:731人
蔡青律师,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自执业以来,参与办理各类民事
帮助人数:311人 粉丝人数:3009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